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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营企业营运各个环节中,赠礼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再过几天就是中秋元旦了,每家子公司赠礼肯定免不了,除了送雇员,还得送顾客。那他们做为财务会计,对这些赠品须要是不是做流通费用处理呢?
大家普遍关注这3个难题:
1.民营企业送赠品时,面对产制、自制商品都如果是不是做财务会计分录?
2.民营企业送赠品时,如果是不是应缴,须要交什么样?
3.民营企业送赠品时,怎样赠礼可以合理避税?
今天就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民营企业送赠品时
他们以中秋节回赠月饼为例进行探讨。
甲乙两家子公司正在为雇员和顾客准备中秋节的赠品,甲子公司是一家食品子公司,采购了各类月饼的等原料,产制咸蛋黄月饼。乙子公司从大型超市买了安琪月饼。
首先,他们要明确一点:甲子公司是自己做月饼,乙子公司是从大型超市购买,其中的流通费用处理差别就较大。
甲子公司将产制的商品用作老干部集体社会福利或是对Pois,这种情况应把月饼等同于商品销售货物运输,证实总收入,交纳营业税 。
实际派发月饼时,财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对老干部薪资 —非汇率性社会福利
贷:主要业务总收入
贷:母蒋氏税赋--母蒋氏营业税(当期)
借:管理费-社会福利费
贷:应对老干部薪资 —非汇率性社会福利
扣除主要业务生产成本
借:主要业务生产成本
贷:真藓科青藓
乙子公司是自制月饼给雇员发社会福利,这种情况下,财务会计分录如果这样做:
1.订货时:
借:真藓科青藓母蒋氏税赋—母蒋氏营业税(价款)
贷:银行存款
2.决定以订货月饼派发给老干部做为社会福利:
借:管理费、生产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商品销售费用等
贷:应对老干部薪资—非汇率性社会福利
3.实际派发给老干部:
借:应对老干部薪资—非汇率性社会福利
贷:真藓科青藓母蒋氏税赋—母蒋氏营业税(价款转出)
注意:这里两种情况都出现了一个财务会计专业课程:非汇率性社会福利。
他们先来看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民营企业财务会计准则第9号—老干部薪资》明确规定,民营企业以其产制商品做为非汇率性社会福利派发给老干部的,应当依照受益对象,依照该商品的合理性价值,计入相关金融资产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证实应对老干部薪资。
准则附录的《财务会计专业课程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对老干部薪资”专业课程的明确规定:“民营企业以其产制商品派发给老干部的,贷记本专业课程,贷记“主要业务总收入”专业课程;同时,还应扣除产成品的生产成本。涉及营业税当期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也就是说,非汇率性社会福利是指民营企业以非汇率性金融资产支付给老干部的薪资,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以产制商品派发给老干部做为社会福利、将民营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拨用提供更多给老干部使用、为老干部拨用提供更多医疗保健服务等。
为了反映非汇率性社会福利的支付与分配情况,应在"应对老干部薪资"专业课程下设置"非汇率性社会福利"明细专业课程。
知道是不是收款后,那么难题又来了,应缴又如果做什么呢?其实,营业税,民营企业对个人税金税,对个人税金税都是要交的。
民营企业对个人税金税经济政策明确规定:
《民营企业对个人税金税法实施法规》第七条民营企业发生非汇率性金融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运输、个人财产、用工用作捐献、偿债、赞助、集资、电视广告、样品、老干部社会福利或是利润分配等商业用途的,应当明文禁止商品销售货物运输、转让个人财产或是提供更多用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梅塞县明确规定的仅限。
国税函(2008]828号,民营企业将金融资产传唤他人的以下情形,因金融资产使用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理金融资产,应按明确规定明文禁止商品销售证实总收入。
(一)用作市场推广或商品销售;
(二)用作交际应酬;
(三)用作老干部奖励或社会福利;
(四)用作股息分配;(五)用作对外捐献;
(六)其他改变金融资产使用权属的商业用途。
国家国税报告书2016年第80号,民营企业发生《国家国税关于民营企业处理金融资产对个人税金税处理难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明确规定情形的,除梅塞县明确规定外,应依照被传唤金融资产的合理性价值证实商品销售总收入。
对个人税金税经济政策明确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关于对个人取得有关总收入适用对个人税金税应税税金项目的报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报告书2019年第74号)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民营企业在业务宣传、电视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基层单位以外的对个人回赠赠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民营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基层单位以外的对个人回赠赠品,对个人取得的赠品总收入,依照“碰巧税金”项目计算缴纳对个人税金税,但民营企业回赠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赠品仅限。
具体难题具体分析。如果是抽奖,属于碰巧税金,须要扣缴对个人税金税。
营业税经济政策明确规定:
产制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法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基层单位或是个体工商户将产制、委托加工的货物运输用作集体社会福利或是对Pois应明文禁止商品销售货物运输。
第十六条税款有法规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是有本细则第五条所列明文禁止商品销售货物运输行为而无商品营业额者,按以下顺序证实商品营业额:
(一)按税款最近时期同行业货物运输的平均商品零售价格证实;
(二)按其他税款最近时期同行业货物运输的平均商品零售价格证实;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证实。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生产成本×(1+生产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运输,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生产成本是指:商品销售产制货物运输的为实际生产生产成本,商品销售自制货物运输的为实际采购生产成本。公式中的生产成本利润率由国家国税证实。
自制情况:依照法规第十条第一项明确规定,用作集体社会福利或是对Pois的订货货物运输的价款不得从当期中抵扣,乙子公司将自制的月饼送给雇员如果取得了抵扣凭证则不得抵扣价款,如果已认证抵扣,须要作进项转出。
那么,自制月饼的专票如何抵扣呢?
小编认为,可以和本民营企业商品搭配的,这样可以名正言顺送给顾客了,还可以进项税抵扣,这是节日促销活动。
也可以依照自制价格证实商品销售总收入就可以抵扣不用转出了。
难题:如果是雇员社会福利为啥要专票呢还要转出,普票不就好了?
答案:营业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营业税一般税款纳入营业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税款可以使用同一套营业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营业税专用发票、营业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3
这时候小伙伴可能就要问了,买礼物不仅要花钱,还要交税,就没有既回赠赠品也不用缴纳税金的方法吗?
提供更多几种思路:
1、雇员组织中秋聚餐,聚会,一起吃月饼,这样可以团队凝聚力,还可以不缴对个人税金税。
2、如果是自己生产的赠品,可以搞促销满减回赠给顾客;
3、提供更多不是自己生产的赠品,还可以采取积分兑换奖品的方式。
这样都不须要缴纳对个人税金税,并且是国家有明确税务条文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国税关于民营企业促销展业回赠赠品有关对个人税金税难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个人税金税法》及其实施法规有关明确规定,现对民营企业和基层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事业基层单位、社会团体、对个人独资民营企业、合伙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民营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对个人回赠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赠品)有关对个人税金税难题通知如下:
一、民营企业在商品销售商品(商品)和提供更多服务过程中向对个人回赠赠品,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对个人税金税:
1.民营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对个人商品销售商品(商品)和提供更多服务;
2.民营企业在向对个人商品销售商品(商品)和提供更多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民营企业对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是购话费赠手机等;
3.民营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对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赠品。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体会到,其实有时候民营企业赠礼的生产成本是挺高的,除了发票上标的明面的生产成本,还有很多潜在生产成本。他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国家国税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北京市A子公司2014-2016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一次日常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让A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人大吃一惊且追悔莫及:该子公司向顾客拨用回赠自制的手机,金额共计500余万元,经稽查,补缴营业税、民营企业对个人税金税、对个人税金税以及罚款和滞纳金等共计300余万元。
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子公司没有按规范处理,导致稽查补税。营业税这块如果前期抵扣了进项税的话稍微还好点 如果前期也没抵扣过那就麻烦了。
注意,也不是让大家劝子公司不要赠礼,而是提醒大家规范流通费用处理,从而更好的帮助子公司赠礼。
最后,再给大家做一些提醒:
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回赠凭据,依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民营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商品销售(营业)总收入的5‰。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对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对个人税金税的难题;商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回赠给顾客,例如达到一定的商品营业额即可回赠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回赠凭据依照商品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尽量别往赠礼这个思路上靠,促销,积分兑换也可以实现回馈顾客的目的。当目的是答谢回馈顾客和雇员时,不一定让赠礼限制了思路。